太平洋认证
澳洲电气设备的能效法规,MEPS认证
发布时间:2016/3/13MEPS认证:
澳洲能源认证(MEPS -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
电子电器产品的能耗性能越来越受到普通消费者的关注,世界各地对电子电器产品能耗方面的要求很严格。Testing & Certification Australia近期也开展了针对澳大利亚市场的MEPS认证。澳大利亚政府的能耗要求包括能耗标贴与最低能耗标准(MEPS)两方面。
所有在澳大利亚销售的下列电子产品,强制要求销售时必须附带能耗标贴:
* 电冰箱与制冰机
* 洗衣机
* 干衣机
* 洗碗机
* 空调 (单相的强制, 三相的自愿)
下列的产品也需要按照最低能耗标准(MEPS)的基础进行管控-即规定了它们的最低能耗水平:
* 电冰箱与制冰机(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 修订于2005年1月1日)
* 主压储存式电热水器 (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
* 小型主压储存式电热水器(<80L) 和低压热交换式 (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参考AGO中的限值和测试方法)
* 三相电动机 (0.73千瓦 to <185千瓦) (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修订于2006年4月)
* 单相空调 (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分别修订于2006,2007和2008年4月1日)
* 制冷功率达到65千瓦的三相空调 (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修订于2007年10月1日)
* 直管荧光灯镇流器(from 1 March 2003). 注意除MEPS外,镇流器还需要标示出效能指数(EEI).
* 直管荧光灯 - 包含550毫米至1500毫米且照明功率大于16瓦(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 配电变压器 – 11千伏 和 22千伏 等级为10千安至2.5兆伏安 (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 商用冷藏柜 (自备式及遥控系统) (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以下的产品虽然现在还未列入强制管理的目录,但是不久的将来也必须符合能耗规范并且获取认证,其中部分产品执行日期已经确定。
* 外置电源 (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 机顶盒 (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 电视;
* 家庭娱乐设备: (音视频设备) (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 冷热水饮水机;
* 自动贩卖机;
* 商业制冰机;
* 灯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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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能效的技术法规及法定管理机构 | ||
州/国家 | 技术法规 | 法定管理机构 |
新南威尔士 | 2004年电力(消费者安全)法 案 2006年能源与设施管理条例 | 新南威尔士工业与投资部 |
昆士兰 | 1994年电力法案 2006年电力条例 | 工业关系部电气安全办公室 |
南澳大利亚 | 2000年电气产品法案 2001年电气产品条例 | 技术调节局 |
维多利亚 | 1998年电力安全法案 2009年电气安全(设备效率)条例 | 维多利亚能源安全局 |
新西兰 | 2000年能源效率与节约法案 2002年能源效率(用能产品)条例 | 新西兰能源效率与节约委员会 |
澳大利亚通过制定和实施能效标准与能效标签制度来达到提高能效和减排温室气体的目的。为此,澳大利亚政府实施了“国家家用电器设备能源效率项目(NAEEEP)”,由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AGO)负责执行。
上表列出的技术法规规定了电气设备MEPS和能效标签的通用要求,包括相关方不符合要求应受的处罚。根据法规规定,管制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签,同时法规为引用了相关耗能产品的能效标准,从而使标准具有强制性。澳大利亚的能效法规是由各州/地区立法的,这是由于澳大利亚宪法赋予了各州/地区明确的对于资源管理问题(包括能源)的责任。
所有能效标签必须经表1中列出的法定管理机构的批准,也就是说在能效标签和/或MEPS范围内的所有产品都必须注册。能效标签注册和MEPS符合性申请的资料包括:
1、依据相关能效标准的测试报告或数据;
2、证明该型号已满足相关性能要求,并通过能耗的测量;
3、标签样本(如果有);
4、产品满足MEPS要求(如果有);
5、规定的费用。
如果需要,地方法定管理机构可以撤销产品的注册。
地方法规对违反以下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处罚:
1、个人不得供应(如销售)未经能效标签或MEPS注册的“指定产品”,或注册已被取消的产品;
2、能效标签应清晰可见;
3、与能效标签相矛盾的其他信息不能显示在标签旁;
4、不应发表错误或误导性声明;
5、注册持有人应向法定管理机构通报联系信息的任何变更;
6、注册持有人应在法定管理机构要求时提供检测样品;
7、如果测试显示产品型号不符合要求,注册持有人可能需要支付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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